就业岗位适用范围为:公、检、法等各级政法机关的执行员、书记员、法警、内勤、办事员;政府各级各类行政执法机关的公务员;公证处、律师事务所、仲裁机构、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助理、法律工作者、接待员;公司、企事业单位的法律事务工作、经理助理、办事员、文员等。
高升专:年满18周岁,具有普通高中、中专或师范、技校、职高毕业证书等中等学历教育毕业证书; 专升本:年满20周岁,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。
法理学、宪法学、国际法学、民法原理与实务、行政管理原理与实务、企业管理原理与实务、经济法原理与实务、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、刑法原理与实务、知识产权法原理与实务、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、速录与速记、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、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、商法原理与实务、司法辩论与口才等。
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,成绩合格,缴清费用,办理完成毕业手续后,由所报读高校和国家教委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专(本)科毕业证书,本科毕业可申请学士学位,与其它国家承认的大学专(本)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,可入社保、评职称、提干、加薪、考研、考公务员、考事业编制、办留学等。